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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积极分子注意事项

编辑:chengli 发表时间:2015-07-03   浏览次数:

一、提交入党申请书

  1. 申请书交给党支部书记或由支部指定的党员联系人;

  2. 接受党组织在一个月内的谈话,以便党支部了解自己的基本情况;

  3. 申请人每三个月提交一次思想汇报,交给党支部书记或由支部指定的党员联系人。

二、通过团支部推优

推优必须满足的条件是:

  1. 提交《入党申请书》两个月以上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有较高的思想觉悟;

  2. 具有先进性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推优学期无不及格科目;

  3.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;

  4.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;

  5.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;

  6.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(包括各类学术、科技报告或竞赛);

  7. 课堂表现积极踊跃,无迟到早退现象,积极参与课堂互动,能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。

三、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

  1. 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;

  2. 接受党支部半年一次的考察。

四、推荐党校学习

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表现,确定推荐党校学习。

五、进行预审

  1. 指导教师进行预审前谈话;

  2. 撰写自传;

  3. 预审前理论考试。

六、党委审批预审通过

  1. 填写电子版志愿书;

  2. 经总支审核通过,领取并填写志愿书;

  3. 参加发展大会(发展大会召开日期即为申请人成为预备党员的日期,亦即入党时间,如2014年9月2日召开支部会,则当天成为预备党员,预备期从2014年9月2日到2015年9月1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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